按照《2024年第四季度“双随机”环境监管工作方案》要求,2024年11月6日-12月15日,市综合执法支队执法人员对抽取的69家企业组织了现场检查,详细情况如下。
根据省、市两级《生态环境执法暨大练兵要点、执法计划、重点项目清单及现场检查计划的通知》中执法计划内容,按照危险废物、在线数据造假、排污许可等专项检查所涉及的企业分别在湖北省“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及湖北省移动执法系统中按比例抽取公司进行检查。并制作笔录上传湖北省执法综合管理系统。
全市共抽取69家企业进行全方位检查,大多数企业都能自觉落实排污许可制度、危险废物、建设项目“三同时”及在线设施管理相关规范,但也发现22家企业存在各类环境问题41个。问题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排污许可制度落实有待加强。检查发现部分企业排污许可申报不全或申报不规范的问题,存在错报、漏报的问题,部分企业未载明重污染天气应对要求。对排污许可管理规定落实不严,未按规定制定年度自行监测方案以及未依规定的监测频次和因子进行自行监测等问题。
(二)污染防治设施运行不正常。如京山瑞生制药有限公司污水处理站碱洗喷淋塔加药泵未运行,喷淋塔内喷淋水PH4.09,;还原氟化生产车间1车间有2个反应釜在正常运行,配套废气收集装置被拆除,生产废气无组织排放。湖北祥福化工科技有限公司在长时间未下雨的环境下雨水排口存在不明积水。润都制药(荆门)有限公司4号车间楼顶废气收集装置漏气等问题。
(三)自动监控设施运行不规范。检查发现部分企业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管理不规范,如湖北首创生态环境综合产业投资有限公司(沙洋县城市工业污水处理厂)设施管线未标识;自动核查管线连接不规范;荆门市妇幼保健院污水处理站在线站房设施管理混乱,在线设施运维频次未达到规范要求等问题。
一是进一步完善相关检查资料,将检查结果分别录入省“双随机、一公开”系统及省移动执法系统,并按照有关要求对检查结果进行公示。
二是将发现的环境问题清单移交当地分局监督整改,并建立台账,逐一销号,并做好有关的资料的收集归档。
三是进一步督促企业严格按照排污许可管理有关要求,落实好执行报告制度、信息公开制度和自行监测制度,加强企业内部管理,确保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