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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

来源:废气处理设备    发布时间:2024-06-10 09:06:04

  本文原标题:《【聚焦】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第二十八批)公布!》

  霸州市扬芬港镇于家堡村北方向利华烤漆二厂后院无名油漆作坊,无环保相关手续,废气无组织排放,异味扰民。

  1、霸州市杨芬港利华烤漆厂:环保局执法人员对该厂各生产工序逐一进行了核查,核查过程中未发现明显异味。该公司于2018年6月30日委托廊坊市新环环境检测公司对厂界无组织挥发性有机气体进行了检测,检测结果符合《工业公司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2322-2016)表2标准(无组织排放限值:2.0mg/m³)的要求。

  2、孟文正经营的油漆厂:车间内有成品、半成品及原辅材料,车间地面及生产设备有漆渍,存在生产行为,该厂无环保手续,无任何污染防治设施,属“散乱污”企业。

  霸州市扬芬港镇樊李杨村村西大唐公司工业园区内多家电镀厂,废水、废渣直排北侧渗坑,含酸废气无组织排放。

  1、酸雾吸收塔情况:现场检查时发现每个产生废气的环节均已安装废气收集罩,管道连接正常,酸雾吸收塔正常运行,通过PH试纸对酸雾吸收塔加药口进行现场检测,PH值为:10-11,呈碱性。该公司2018年7月2日委托河北润利环境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对厂界无组织氯化氢进行了检测,检测结果为达标。

  2、厂内北侧水坑情况:该公司厂内北侧水坑周边未发现有排污口及暗管。2018年6月30日,霸州市环境监测站对该公司北侧坑内水体进行了采样监测,结果参照《地表水环境品质衡量准则》Ⅴ类(GB3838-2002),显示坑塘内水质达标。

  3、废酸渣处置情况,该公司2014至2017年均与有资质的处理公司签订了危险废物转移协议。该公司2014年共产生废酸渣0.02吨,2014年12月25日转移0.02吨,全部依法转移;2015年该公司共产生废酸渣0.01吨,2015年10月30日转移0.01吨,全部依法转移;2016年至今该公司共产生废酸渣0.019吨(全部贮存在危废间),经比对危废管理台帐,与危废间实际存储量一致。

  4、网上信息申报,自2017年危险废物需网上申报信息,调取该公司网上申报数据,该企业存在废酸渣未按要求在河北省固态废料动态信息管理平台做申报的环境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环保局执法人员已调查取证,将对其进行立案处罚。

  综上所述,群众举报大唐公司工业园区内多家电镀厂实为霸州市大唐钢木家具有限公司各生产车间,群众举报企业违规问题属实。

  霸州市有关部门将加强对该企业的日常监管并举一反三,对该行业加强巡查频次和监督管理力度,如发现环境违法问题将严肃顶格处罚。

  大厂县夏垫镇兴隆庄村东500米处同创钢构厂,废气无组织排放,对环境造成污染,向当地有关部门反映多次未果

  6月28日21:30,大厂县政府接到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廊坊市协调联络组交办的中央环保督查“回头看”信访举报件后,县委常委、副县长王彦伟同志立即组织环保局、夏垫镇等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到现场核查情况。经现场核查,该企业位于夏垫镇兴隆庄村东,检查时企业未生产,环保手续齐全,公司制作过程中具有相应的处理设施,但现场检查时发现厂区内地面有粉尘,处理设施存在粉尘外溢问题,群众举报企业问题属实。

  6月28日晚,县委常委、副县长王彦伟同志立即带领环保局、夏垫镇等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对该公司进行检查,经核查群众反映问题属实,当即责令企业停产整顿。6月29日上午,环保局、夏垫镇等有关部门组成执法队到公司进行联合执法检查,检查时企业已停产,环保局对该企业下达了《责令整改通知书》,要求企业于10天内整改完毕。同时,针对公司制作时粉尘对环境造成污染问题,环保局将对其进行立案查处。目前,企业正在清理厂区内粉尘,对相关环保处理设备做检修。

  6月30日11:30,经现场核查,燕郊镇天子庄园小区东北方向1公里处属于大厂县与三河市交界处,该区域内有大厂县两家养殖企业,分别是大厂县东升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和河北瑞塞可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其中大厂县东升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早已停产,未进行养殖;另1家为河北瑞塞可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环保手续齐全,经过排查该企业现厂区内治污设施运行正常,未发现异味。但该企业原厂区内废旧生产和存储设备未清理到位,散发一定的异味。

  河北瑞塞可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原厂区内废旧生产和存储设备未清理到位,散发一定的异味,已责令其7日内清理完毕,整改到位。目前,企业正在进行整改。

  东方大学城一期教师公寓20号楼东侧高架信号塔,距住户不足8米,辐射污染,影响居民身体健康,该信号塔污染问题曾于2016年环保督查组交办,当时处理意见是拆除,但未落实。

  2016年我区收到“廊坊移动公司在廊坊东方大学城附近建设信号塔”,调查并查阅相关审批手续及监测报告,均符合有关要求,反馈未作出拆除决定。后由于附近居民反映强烈,移动公司于2016年6月份将安装的设备、天线拆除。因信号塔身产权属于铁塔公司,移动公司未对其进行拆除。经现场检查,该塔没安装配电设备、通信设施和天线,目前仅剩塔身,不产生任何辐射。反映问题不属实。

  针对部分居民群众不了解电磁辐射及信号基站相关知识,易产生恐惧心理,高度关注、反映辐射污染问题,我区已会同物业公司,通过宣传相关知识,消除恐慌心理。同时,会同市环保局加强通讯基站监督管理,及时有效地发现、查处违法行为。

  三河市泃阳镇赵河沟村小学西侧徐计华喷涂厂,无环保手续,无VOCs处理设施,刺鼻废气无组织排放。

  群众反映的廊坊市三河市泃阳镇赵河沟小学西侧徐计华喷涂厂,实际名称为三河市利华金属结构厂,位于三河市泃阳镇赵河沟村小学西侧,东邻赵河沟小学、南邻民房、西邻村街道路、北邻道路,建于2014年3月,投资60万元,经营人徐计华,该厂以制作配电柜为主,产品为原料钢板经过裁剪、折弯、喷涂、成品,原辅料为钢板,无环保手续,无排污许可证,无污染防治设施,属“散乱污”企业,主要污染物为噪声及废气。2018年6月20日,三河市泃阳镇政府已对该厂按照“两断三清”标准做处理。2018年6月29日,三河市泃阳镇政府、工信局、环保局工作人员再次到三河市利华金属结构厂进行现场检查,该厂区已无任何生产设备,不具备生产能力。

  三河市泃阳镇政府、环保局、工信局将继续加大巡查力度,对发现的“散乱污”企业坚决予以关停、取缔。

  三河市李旗庄镇查马坊村西50米处有大量生活、建筑垃圾长期无人清理,恶臭扰民。

  在查马坊村西50米、义地南侧有一处建筑和生活垃圾,通过询问镇村干部,未找到倾倒垃圾人员。

  一是责成三河市李旗庄镇政府立即组织车辆、人员对垃圾进行分类处置、清理;二是责成三河市公安局、环保局、李旗庄镇政府立即对垃圾倾倒、堆放问题做全面调查,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三是责成三河市李旗庄镇政府立即召开村街干部会议,采取多种途径打击垃圾倾倒行为;四是责成三河市李旗庄镇政府积极与村街群众见面、沟通,说明整改情况,取得群众理解与支持。截止6月25日,三河市李旗庄镇政府已完成查马坊村西50米、义地南侧垃圾清运工作。

  三河市兴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文化中心广场西侧开发的新天地二期项目和首府项目,环评造假,批建不符;泃阳镇赵河沟村合作社西侧武燕博车床厂,无相关环保手续,粉尘污染且噪音扰民。

  1.2018年7月1日,三河市环保局、住建局进行了现场检查。经查,新天地二期项目未办理环评手续;首府项目于2014年12月经三河市环境保护局审批,后因规划调整,于2015年11月份进行项目变更,并通过三河市环境保护局审批,项目单位按照建设项目环保验收的有关要求组织了自主验收,并于2018年3月编制完成了《三河市兴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首府项目环境保护竣工验收报告》,首府项目环评文件内容全面。新天地二期项目《建筑工程项目施工许可证》建筑面积748547.74㎡,其中地上建筑面积649491.78㎡,地下建筑面积99055.96㎡,完工验收建筑面积741667.74㎡,未完工验收建筑面积6880㎡,人防工程批建16895.02㎡,实建18119㎡;首府项目《建筑工程项目施工许可证》建筑面积43893.3㎡,其中地上建筑面积33635.36㎡,地下建筑面积10257.97㎡,完工验收建筑面积43893.33㎡,人防工程批建1998.19㎡,实建1999.34㎡。新天地二期项目和首府项目人防工程批建18893.21㎡,实建20118.34㎡,超出批建1225.13㎡,符合人防工程实建面积不少于批建面积的要求。新天地二期项目和首府项目住宅、商业、地下部分、人防部分建筑面积不存在批建不符情况。

  2.群众反映的三河市泃阳镇赵河沟合作社西侧武燕博车床厂,实际名称为三河市艳博机械加工厂,位于三河市泃阳镇赵河沟村合作社西侧,无环保手续,无排污许可证,属“散乱污”企业,主要污染物为噪声。2018年5月28日,三河市泃阳镇政府已对该厂进行强制断电处理,2018年6月21日该厂已自行拆除生产设备。2018年6月29日,三河市泃阳镇、环保局、工信局工作人员再次到三河市艳博机械加工厂进行现场核查,该厂已无任何生产设备,厂区暂时用于存放原材料以及半成品。

  1.针对新天地二期项目未办理环评手续问题,三河市环保局已启动立案处罚程序。2.三河市泃阳镇政府、环保局、工信局将继续加大巡查力度,对发现的“散乱污”企业坚决予以关停、取缔。

  文安县柳河镇琉庄村东文安工业园西北侧有多家木材加工厂、板厂等属“散乱污”小作坊,私自接电生产。

  经查,文安县大柳河镇琉庄村东文安工业园西北侧原来存在25家木材扒皮厂、人造板厂1家(文安县森雅胶合板厂),2017年6月份,大柳河镇政府对所有扒皮厂全部切断动力电源、生产设备全部统一存放。文安县森雅胶合板厂虽然有环评手续,但因排污许可证过期未重新办理,大柳河镇政府于2018年3月对该厂断电停产至今;现场检查时,该区域无动力电源。文安县森雅胶合板厂停产中,没有一点生产迹象。25家扒皮厂中,有5家存有木材,无生产设备,有1家有生产设备、原材料、产品和发电机,虽然现场未生产,但有生产迹象。举报情况属实。

  文安县新桥智慧彩钢有限公司,生产中排放大量粉尘和含酸废气,且酸洗废水未经处理直接排放。曾多次向环保局举报未果。

  经查,文安县新桥智慧彩钢有限公司工商注册名称为:河北智慧彩钢建材有限公司,位于新桥经济开发区最北部,该企业主要从事热镀锌板带生产,有热镀锌生产线条、酸洗线条。配套建设了酸气回收处理设施、废酸再生利用设施、酸洗废污水处理设施。6月29日现场检查时,各项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由于生产的基本工艺不涉及粉尘排放,未发现粉尘排放。重点查看了废水、废气处理情况,也未发现废水外排迹象,但酸雾吸收塔管道有“跑冒滴漏”现象,现场气味刺鼻。举报情况属实。

  文安县凯越集团,排放大量烟尘及刺鼻废气,严重污染旁边的环境。群众多次向有关部门举报,媒体也曾多次曝光,但其依然再生产,污染照旧。

  经查,该信访案件在中央环保督察组移交我县的第十批群众举报环境问题已涉及,属于重复信访。该集团公司院内有天澜新能源公司和天华密度板公司两个企业,生产共同使用一个90蒸吨的生物质锅炉,2017年1月安装了在线监测设备,且数据与环保部门联网,自联网后无违规超标排放记录,在线数据均低于排放限值。天澜新能源公司2013年进行工艺废气治理改造,将所有涉及有机废气产生的环节,全部提档升级。改造完成后,公司内所有工艺气体全部实现密闭循环,2017年6月通过了市环保局组织的专家组验收。现场核查时,设备运行正常,无粉尘外排现象,无任何异味。2018年5月,该公司聘请第三方进行了厂界内有机废气监测,监测结果符合《工业公司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2322-2016)表2企业边界浓度限值要求;天华密度板公司生产中涉及粉尘和废气排放,按照环评要求配套建设了旋风除尘、多管除尘和水喷淋等粉尘、废气处理设施,现场检查时,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现场无显著异味。该集团公司在2017年以来,共有两次群众举报,反映其异味、粉尘问题,经县环保局查证均不属实。2016年12月,曾因门卫拒绝环保部检查被中央媒体曝光过。举报情况属实。

  文安县孙氏镇政府南行200米处廊坊翔宇塑料厂,无相关手续,违法生产,非法排污,刺鼻废气无组织排放。文安县政府、孙氏镇政府和文安县环保局包庇纵容企业,多次举报,至今无人受理。

  经查,举报人所举报的廊坊市文安县孙氏镇政府南行200米处廊坊翔宇塑料厂实为廊坊翔宇塑料制品有限公司,法人代表为张建民,从事汽车塑料饰件生产,该公司2009年6月环评批复生产设备(注塑机)5台,2018年新建注塑机3台,未申请办理环评审批手续。6月9日,县环保局执法人员现场检查发现这一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后,依法对该公司3台违规建设的设备做了查封,责令其在补办相关环评审批手续前不得使用,并给予了罚款处罚。6月28日,核查组现场检查时该企业处于停产状态,企业按照环保要求配套安装了废气回收处理设施,能做到达标排放(近期监测报告)。经查阅县环保局、孙氏镇政府环境信访记录,2018年以来均没有该企业的信访举报问题。举报情况属实。

  县环保局责令廊坊翔宇塑料制品有限公司在补办相关环评审批手续前不得使用违规建设设备,罚款4416元。

  经查,文安县新桥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实为:文安县德新污水处理厂,位于新桥经济开发区内,2016年12月建成,设计日处理污水能力5000吨,采用A2O(氧化沟生化)工艺。2018年4月份调试运行,至今进水约6万立方米,包括企业生活垃圾污水0.6万立方米、应急池循环处理5.4万立方米,使用絮凝剂0.5吨,处理后中水流入污水处理厂南侧应急池。由于园区污水管网建设滞后,现仅收集处理园区内4家企业的生活垃圾污水,每日仅处理约10吨,处理量严重不足。为保障污水处理厂的生化段氧化沟微生物活性,按照最低处置水量要求只能循环处理应急池中水做补充。由于污水处理厂在线监测房间建设规格未达到规范要求、在线监测设备不进行第三方比对、排污水口明渠建设未达到规范要求等原因,造成至今污水处理厂没有通过环保验收,也没有实现在线数据联网上传。举报情况属实。

  文安县新桥经济开发区将加大污水处理厂的运行管理,督促企业完善各项准备工作,尽快实现数据联网。

  香河县渠口镇牛济河村北30米处李伟钣金喷漆厂,夜间偷偷生产,废气无组织排放,油漆味扰民。

  此举报件为重复信访件(第二十六批交办编号为:D090)。接到信访举报问题后,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格外的重视,立即带领渠口镇主要负责同志对该信访案件进行复查。经查,李伟钣金喷漆厂为香河县百越金属制品厂,法人辛艳侠,与李伟是丈夫妻子的关系。从事生产操作台和机柜项目,已办理排污许可证(PWX—131024—0301),有效期至2019年11月2日。2018年6月21日增项喷塑工序,环评批复公示中,喷塑工序未投产,属于未批先建。现场检查该企业无喷漆作业工序,无油漆废气无组织排放现象,夜间未生产,喷塑工序已停止建设。现场无明显变化。

  永清县永清镇南关五村村北100米处,长期堆放大量生活垃圾,自燃现象时有发生,燃烧烟气严重,影响周边居民正常生活。

  经查,交办件中所反映永清镇南关五村村北100米处长期堆放大量生活垃圾。该坑在南关五村北200米处,占地约12亩,深度约10米,无水,该坑所有权归南关四村。该坑南侧为土路,东侧为空地,北侧为空地,西侧为土路,坑的西侧和南侧堆积了少数的生活垃圾。

  6月29日,我县组织县环保局、园林环卫处、永清镇和桑德环卫公司对该垃圾坑进行现场核查。坑内垃圾为周边居民、县城小区及另外的地方私自转运至坑内倾倒,且持续一段时间,造成坑内坑边堆积了少数垃圾。我县要求有关部门全力配合,由桑德公司抽调精干力量,安排车辆、机械,集中时间,集中精力全力清运。目前,共组织300型挖掘机两台,25方垃圾自卸车20台,安排20名保洁员配合机械作业,并派驻两名驻镇经理专项负责、专人盯办,对坑内坑边的垃圾转运至县垃圾填埋场。由于积存垃圾较多,正在增添车辆和人手,尽快完成清理工作。

  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移交的第二十八批群众举报环境问题为:“廊坊市永清县永清镇南关五村村北100米处,长期堆放大量生活垃圾,自燃现象时有发生,燃烧烟气严重,影响周边居民正常生活”,群众举报问题属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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