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抚州中柏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2万吨高性能合金铜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等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批复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法律法规,我局拟对《抚州中柏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2万吨高性能合金铜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2月15日至2023年12月19日(3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期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要求听证。
项目位于江西省抚州市金溪县秀谷工业区。本项目总规划用地面积56402平方米。主体工程最重要的包含:合金铜粉生产车间、合金铜棒生产车间、原材料分选车间;贮运工程最重要的包含:原材料仓库、成品仓库;辅助工程最重要的包含:质检、维修车间、办公楼、食堂等建筑。项目建成投产后年产10000吨合金铜棒、10000合金铜粉、200吨海绵锡锭。
(一)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垃圾污水和生产废水。生活垃圾污水经隔油池+化粪池处理后和生产废水经净水设备处理后通过市政管网排入金溪县污水处理厂进行深度处理。
(二)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有组织废气主要为熔化废气、碱雾废气和厨房油烟。熔化废气经静电除尘+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一根20m管道在屋顶排放、碱雾废气经碱雾喷淋塔处理后通过一根15m管道在屋顶排放、厨房油烟废气经油烟净化系统处理后通过15m管道在屋顶排放,烟净化系统的净化效率为80%。熔化废气排放执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规定要求、食堂油烟排放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小型餐饮规模要求。项目无组织废气为筛分包装废气,筛分包装废气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标准要求。
(三)严格落实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噪声主要来自于机械设备正常运行产生的机械噪声,应优先选用噪声比较小的设备,并采用减震隔声措施,加强设备的维护,厂内加强绿化,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公司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4类区排放限值要求。
(四)严格落实固态废料分类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项目产生的固态废料主要是炉渣、炉衬材料、除尘灰、不合格品、废木炭、铜基材、污泥、废机油、含锡槽渣、废乳化液、废活性炭以及生活垃圾等。炉渣、除尘灰、不合格品收集后回用来生产。炉衬材料、废木炭、铜基材外售利用。污泥收集后外售。废机油、含锡槽渣、废乳化液以及废活性炭属于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暂存库,然后委托有资质单位收集处置。生活垃圾统一由市政环卫部门处置。一般固态废料贮存执行《普通工业固态废料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危险固废暂存库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有关要求建设。
(五)严格落实土壤和地下水环境污染防治。应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原则,落实报告表中提出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一经发现污染情况,应立即采取一定的措施,防止污染扩散。
(六)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应严格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环境风险防控措施,设置符合标准要求的事故应急池,若发生风险事故,及时启用事故应急设施,杜绝事故废水排放。
(七)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要求。项目建成达产后,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应满足下达的总量控制指标要求。
(八)环境信息公开要求。严格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环境监视测定计划,按要求实施企业环境信息公开,接受社会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