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可以掌握各类污染源的数量、行业和地区分布情况,了解主要污染物产生、排放和处理情况,对于改善环境质量、快速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具备极其重大意义。
目前,红山农场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前期清查工作已全面完成,入户调查即将全面开展。
希望普查对象们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全国污染源普查条例》以及本次普查方案的规定和要求,积极努力配合普查人员依法做出详细的调查,并如实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联的资料、填报污染源普查表。
届时,普查员、普查指导员将佩戴证件,执行普查任务,请消除疑虑,积极努力配合。若有任何疑问,请及时反映,相关工作人员将给予详细解答。同时,普查员、普查指导员将严格遵守《全国污染源普查条例》规定,保护普查对象的合法权益、保守普查对象的技术和商业秘密。
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范围涉及工业污染源,农业污染源,生活污染源,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移动源及其他产生、排放污染物的设施。
普查对象为除工业公司生产使用以外所有单位和居民生活使用的锅炉,城市居民燃煤、燃气及其他能源使用情况,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情况,以及城镇扬尘源,市政入河(海)排污口情况,城镇、农村里的生活污水产生和排放情况。
◆ 生产工艺流程图复印件(需标注出废水废气产生的工艺段,每个生产工艺流程图需注明对应的产品名称)
◆ 2017年企业基本的产品名称及产量清单(如企业有多种生产的基本工艺,则产品产量需根据不同生产的基本工艺进行罗列)
◆ 如无环评或实际的厂区平面布置图、主要工艺流程图、水平衡图与环评不符,需单独提供。
让我们积极行动起来,关心普查、参与普查、配合普查,为圆满完成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为红山的生态环境保护做出应有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