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进步安全出产职责意识,发挥“查办一同、震撼一批、教育一片”的警示效果,淮安市应急办理局现发布3起安全出产违法典型事例,望广阔出产经营单位以案为鉴,严厉执行安全出产主体职责,实在提高公司安全出产办理水平。
江苏亚龙测控集团有限公司未对承租单位的安全出产作业一致和谐办理、未树立安全危险档案、出产经营场所未设有标志显着的出口案
2024年6月3日,金湖县应急办理局执法人员对江苏亚龙测控集团有限公司展开安全出产查看,查看发现该企业存在如下问题:1.电磁车间安全出口无显着的标志;2.未对承租单位的安全出产作业一致和谐、办理,也未对承租单位做安全出产查看;3.未树立安全危险档案。
上述行为别离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出产法》第四十二条第二款、《江苏省安全出产法令》第三十条第一款第(四)项、《江苏省工业公司安全出产危险陈述规则》第十八条的规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出产法》第一百零五条第(二)项、《江苏省安全出产法令》第七十四条、《江苏省工业公司安全出产危险陈述规则》第三十四条第(五)项的规则,别离裁量,兼并处分,金湖县应急办理局依法给予该企业39200元罚款的行政处分。
江苏兴之盛电路科技有限公司特种作业人员未获得特种作业操作证上岗作业、有限空间未设置显着的安全警示标志案
2024年6月5日,涟水县应急办理局执法人员对江苏兴之盛电路科技有限公司展开执法查看,查看发现该企业存在以下问题:1.企业职工未获得特种作业操作证上岗作业;2.企业将有机废气塔辨识为有限空间,但未设置显着的安全警示标志。
上述行为别离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出产法》第三十条第一款、第三十五条的规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出产法》第九十七条第(七)项、第九十九条第(一)项的规则,别离裁量,兼并处分,涟水县应急办理局依法给予该企业人民币30000元罚款的行政处分。
2024年7月23日,淮安区应急办理局执法人员根据大众举报线索,前往淮安市同创服饰有限公司展开现场核对。现场核对发现,该公司出产车间安全地分散通道未坚持疏通。
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出产法》第四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出产法》第一百零五条第(二)项的规则,淮安区应急办理局依法给予该企业人民币12000元罚款的行政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