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升学校安全风险管控水平,落实风险管控责任,建设学校安全风险分级管控体系,确保校园安全稳定,特制定本制度。
学校安全风险指的是学校有几率发生危险事件,造成或会造成人员受伤或死亡、财产损失及影响学校安全与稳定的组合。根据风险的可控程度、可能性、影响区域和会造成损害的程度等因素,对学校安全风险进行分级,原则上分为I级(重大风险)、Ⅱ级(较大风险)、Ⅲ级(一般风险)和IV级(低风险)四个等级。
I级:风险失控可能性大,发生意外事故的可能性大,若发生会造成较大财产损失或群死群伤;
Ⅱ级:风险可能失控,发生意外事故的可能性较小,如发生会造成财产损失或人员伤亡;
Ⅲ级:风险在可控范围内,发生意外事故的可能性很小,如发生,会造成一般财产损失或人员伤害;
IV级:风险在可控范围内,发生意外事故的可能性极小,如发生,会造成较小财产损失或人员轻微伤害。
学校应当组织安全、管理、技术、设备等技术人员和专家(也可委托有资质的中介服务技术机构),围绕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环境的不良因素和管理缺陷等要素,突出本校设备设施、施工场所、操作行为、环境条件、安全管理等重点部位和环节,全方位开展排查,了解学校各岗位、部位、环节存在的风险因素和学校安全管理现在的状况、校园及周边治安管理状况汇总、分析准备和实施阶段所得的资料、数据,通过一系列分析研究制定本校安全风险分级管控标准。
在前期量化分析的基础上,对排查和预判出来的风险点进行分级,确定风险类别,并按照危险程度及会造成后果的严重性,将风险分为重大风险、较大风险、一般风险和低风险四级,分I级、Ⅱ级、Ⅲ级和IV级四个等级,编制本校风险分级报告,根据风险等级、管理和环境评估状况,提出有明确的目的性的管控措施建议。
学校要对分析预判存在的安全风险实施定人定责管控,定期组织评估,确保风险在控可控,及时消除风险隐患。
(1)明确管控措施。针对风险类别和等级,将风险点逐一明确学校的管控层级(处室、年级、班级、岗位),落实具体的责任单位、责任人和管控措施,建立管控手册。
(2)强化教育培训。学校应对教职员工进行岗位风险培训,使其了解风险的危险特性,熟悉风险管理规章制度和相关安全操作规程,掌握安全操作技能和应急措施。
(3)风险公告警示。公布本学校的主要风险点、风险类别、风险等级、管控措施和应急措施,让每位教职员工了解风险点的基本情况及防范、应急对策。对存在安全风险的岗位设置告知卡,标明本岗位主要危险因素、后果、事故预防及应急措施、报告电话等内容。对可能会引起事故的工作场所、工作岗位,应当设置报警装置,配置现场应急设备设施和撤离通道等。同时,将风险点的有关信息及应急处置措施告知相关单位。
(4)排查消除隐患。学校针对各个风险点制定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标准和清单,明确学校内部各部门、各岗位、各设备设施排查范围和要求,建立全员参与、全岗位覆盖、全过程衔接的风险排查治理机制,形成闭环管理,实现学校风险隐患自查自纠自报常态化。
(5)实施动态管控。对学校存在的风险实施动态化管控,因设施设备改造技术升级等原因,致使安全性能条件有较大改善的,应依据情况重新评估并确定风险级别。
(6)加强应急管理。学校根据风险预判评估情况,科学编制应急预案,并与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的有关应急预案相衔接。学校要建立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或与邻近专职救援队签订救援协议。在安全风险、隐患排除前或者排除过程中没办法保证安全的,要从危险区域内撤出师生,疏散可能危及的其他人员。重点岗位要制定应急处置卡,每月至少组织1次应急演练。经常性开展从业人员岗位应急知识教育和自救互救、避险逃生技能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