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严厉打击超标排放废气等大气对环境造成污染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切实改善全区大气质量,市生态环境局宝安管理局自5月30日起至6月12日(周五)开展为期14天的宝安区大气污染防治专项执法检查行动,为宝安区大气环境提升提供有力执法保障。
5月30日上午9点,市生态环境局宝安管理局召开大气污染防治专项执法行动部署会。会议传达了宝安区大气污染防治指挥部2020年第三次会议精神,对全区大气污染防治专项执法行动进行了部署。
记者从会上获悉,从5月30日起,市生态环境局将连续开展为期14天的大气污染防治专项执法检查行动,直插现场不打招呼,直面问题不掩盖子,全方面检查不留死角,限期整改不走形式。本轮大气污染专项执法行动,重点检查涉VOCs排放的工业公司、扬尘防控工地企业、堆场及水泥中转站、非道路移动机械、电镀线路板废气排放工业公司、加油站储油库、餐饮企业、汽修企业、锅炉企业等重点监管企业及其他相关企业大气污染防治、达标排放等环保守法情况开展专项执法检查,督促辖区废气排放企业落实大气污染防治任务,严厉打击超标排放废气等大气对环境造成污染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共同守护“宝安蓝”。
为开展好此次执法行动,市生态环境局宝安管理局对执法时间、对象、检查内容等方面做了周密部署,由全体领导班子分别下沉督导,适时率队到辖区重点企业组织检查,各管理所全员出动对各自辖区内企业组织专项执法活动,充分的利用市监测站宝安分站、第三方检验测试的机构检测力量,每日根据监测人员安排情况,错时对辖区不同类别的废气排放企业组织执法监测和检查。
此次行动主要是通过资料审查、现场检查与现场监测相结合的方式,对辖区各类大气污染排放企业综合整治实施情况、环保守法及依法排污情况做执法检查。
部署会后,由宝安管理局领导班子率队,兵分六路对辖区涉VOCs工业公司开展执法检查,其他管理所自行组成三个检查小组奔赴各自执法辖区检查,重点检查了企业是否制定VOC“一企一策”和实施专项整治情况,VOC的生产和服务活动是否在密闭空间或者设备中进行并依规定安装、使用污染防治设施,工业涂装企业是否使用低挥发性有机物含量的涂料并建立台账,要求安装VOCs在线监测的企业在线监测设施安装情况,企业污染防治设施是否与生产同步运行,以及监测VOCs企业废气是否达标排放等问题。30日共出动执法人员400人次,检查工业公司102家,监测污染源企业12家,下达监察意见书37份。
在上午的检查过程中,宝安管理局主要负责人率执法监督科、沙井管理所和市监测站宝安分站等一行到绿某科技有限公司检查,检查中发现VOC废气主要产生在注塑和喷漆环节。该公司的喷漆已全部改为水性漆,且已安装在线工况监测设备并联网,但车间大门密闭措施不完善。执法组现场要求企业务必安装VOC在线监测设备,建立在线中控专人监控,运用科技化手段落实废气全流程管控;对车间密闭措施不完善等问题立即整改,防止废气逃逸。沙井管理所随即下达了监察意见书,要求企业限期整改。紧接着对深圳市丰某兴线路板制造有限公司和深圳市迅某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部分车间未严格落实密闭措施,废气逃逸情况突出等问题现场要求企业立即安装自动门、塑胶门帘,防止废气飘散、溢出。
当天下午,在对联某科技有限公司、众某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捷某电机制品有限公司三家企业检查时,发现企业楼顶废弃净化处理设施标识标牌不规范或未设置和未安装废气在线监测设备,执法组现场对企业提出了整改要求,一是已完成VOC“一企一策”治理的企业务必安装VOC在线监测设备,并纳入企业环境管控室;二是要规范废气处理塔标识标牌,要明确废气塔名称、废气来源、处理工艺流程、加药种类、风机功率、塔身规格;三是要求监管人员掌握企业所有产生VOC废气的工艺和环节,收集治理情况要摸清楚;四是进行全方位检查时,应在VOC工艺正常生产时,以厂区内没有异味作为VOC治理成效的检查尺度。
据统计,仅5月30日-31日短短两天时间,市生态环境局宝安管理局共出动执法人员756人次,检查工业公司204家,废气监测采样15次,下达监察意见书54份,立案查处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3宗,通过检查发现不少问题并督促整治。接下来,宝安管理局将按照区委区政府统一部署,依次开展扬尘防控工地企业、堆场及水泥中转站、非道路移动机械、电镀线路板废气排放工业公司、加油站储油库、餐饮企业、汽修企业、锅炉企业等专项执法行动,坚决打击未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超标排放等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坚决贯彻姚任书记“以治水的决心和力度抓好大气污染防治”的指示精神,落实《2020年“深圳蓝”可持续行动计划》《宝安区2020年“气九条”》部署,为宝安区大气环境提升提供有力执法保障。
新桥街道按照《宝安区2020年“气九条”》部署要求,结合街道工作实际,提出大气污染防治“十强化”,通过采取十项强化措施,狠抓大气污染防治痛点难点,精准施策,持续发力,严厉打击各类违规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全力推进大气污染防治攻坚任务。
新桥街道结合街道实际,充分分析大气污染成因,提出有效应对措施,制定了《新桥街道2020年大气质量提升攻坚方案》。由街道党工委书记卫树强任第一总指挥、街道办事处主任宋德东担任总指挥,并与街道各部门、各社区签订扬尘污染防治工作责任书,由各部门、各社区一把手为大气治理第一责任人,压实大气污染防治责任。
新桥街道成立工地污染防治工作组、道路扬尘防治工作组、道路施工及机动车污染防治工作组、涉气污染企业监管工作组、综合执法工作组、土地整治工作组六大专职工作组,由街道六名处级以上领导任组长,牵头科办一把手任副组长,重点管控工地扬尘、道路扬尘、交通污染、涉气污染企业、露天烧烤、土地等六大类重点污染源。同时成立各社区工作组,落实属地管理责任,举全街道之力,齐抓共管,联防联治。
街道督查室每周组织一次现场督查,针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就地交办,并以督办件的形式督促有关牵头部门限时整改到位。每周通报完成情况,对工作滞后的部门,要及时下发催办通知督促其抓紧落实到位。经催办仍不落实的导致非常严重后果的,按规定进行通报及追责。
今年以来,新桥街道强化工地扬尘防治,累计检查建筑施工工地56处,发现扬尘隐患232条,开出扬尘整改单56份,已全部完成整改;强化施工机械整治,加强施工机械抽检,对不符合相关规定的机械,责令实施工程单位立即整改;强化泥头车监管执法,累计开展22次泥头车专项整治行动,设置执法点153处,检查泥头车1937辆,查处泥头车违法231宗,有效遏制了泥头车带泥上路,违规行驶等违法势头;强化道路扬尘防治,每天至少对48条市政道路冲洗2次,加强作业质量的抽查检测,加大不力天气特征情况下作业频次;强化涉VOCs企业综合整治,已完成13家省级、4家市级重点监管企业综合治理;强化餐饮油烟整治,将餐饮油烟纳入环境监管网格化管理;强化汽修行业专项整治,鼓励汽车维修第一先考虑“共享车间”,对4家汽修商户未取得环评批复私自开展喷漆作业进行立案处理;强化碎(砂)石加工场综合执法,按照“两断、两无、一绿”(断电断路、无设施无砂石堆、按规复绿)要求,完成7处碎(砂)石加工场整治;强化重点区域巡查执法,已整改露天烧烤46宗,查扣烧烤炉头4个,全面禁止露天烧烤和露天焚烧,并形成常态化机制;强化土地污染防治,通过复绿或铺盖防尘网等有效措施,已完成街道52处土地整治。
下一步,新桥街道将继续认真贯彻区委区政府关于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有关部署,落实“气九条”,推进“十强化”,以治水决心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努力建设天更蓝、气更清,环境更宜居的美丽新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