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持续加大环境执法公开曝光力度,不断的提高排污单位环境管理上的水准和守法意识,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加强以案释法,现将我市2起环境违法案件作为典型案例予以公布。
2022年8月17日,辽宁省生态环境厅执法人员对凌海绅士橡胶有限公司进行全方位检查,发现该公司当日胶化、炼胶及切片车间处于生产状态,但开炼机集气罩与碱水脱硫塔及UV光解处理设施连接处却是断开的,同时碱水喷淋塔内无碱液,两处碱水喷淋塔亦均未正常使用,经省生态环境厅将问题移交后,锦州市生态环境局凌海分局立即开展调查,经核实,该公司违反操作规程使用污染物处理设施,致使处理设施异常发挥处理作用情况属实,符合污染防治设施不正常运行情形。
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二十条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九十九条第三项,参照《锦州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指导标准》,经锦州市生态环境局集体讨论决定,对该公司处以罚款人民币15万元,责令其立即改正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六十三条,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建议对当事人予以行政拘留。
该案直接反映企业环保意识淡薄,忽视了日常管理,对污染防治设施巡检、维护不到位,致使空气环境受一定的影响。VOCs的排放控制一直以来是大气污染防治的一个重点领域,要强化执法检查,督促企业做好环保设施运行管理,确保主体责任履行到位。
2022年9月9日,锦州市生态环境局凌海分局执法人员与凌海市公安局国保大队开展联合执法,在对位于凌海市大凌河林场东南300米的锦州华威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进行全方位检查时,发现该公司在无任何环保手续的情况下,从事净水剂(聚合氯化铝)加工,经检察,该公司院内西南堆有紫红色固体废渣,北侧堆有浅黄色固体泥装废物,中间地面有大量半液态黏稠状固体及浅黄色液体。经锦州宏博环境监测服务有限公司环境损害司法鉴别判定所检测鉴定,现场地表液态半液态污染物有腐蚀性,属于危险废物。经测绘,地表污染面积323.12平方米,地表污染物对地下造成污染渗透深度约为1米,其污染物总重约5.30吨。
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固态废料对环境造成污染防治法》的规定,依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第二项和《环境保护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办法》规定,现已将该案涉嫌对环境造成污染罪移送公安机关。涉案危废已委托具有处理资质单位做妥善处置。
时至当下,仍有不法分子为了经济利益不惜铤而走险,甚至形成利益链条。在本案办理过程中,我市生态环境部门和公安部门既各司其职,又加强沟通、密切配合、协调联动,充分的发挥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联动优势,不断形成较为强大合力,为环境违法案件快速侦破打下坚实基础。